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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价格行政处罚的工作流程、执法要求、处罚程序及文书规范。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价格行政处罚相关工作。
Title:Price Administrative Penalty Work Specifica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A43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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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05/T 1058-2023价格行政处罚工作规范》是苏州市针对价格行政处罚制定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行政机关的价格执法行为。以下是对该标准中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第4章 工作原则
本章明确了价格行政处罚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公正性、公开性和效率性。其中,合法性要求所有行政处罚措施必须依据法律法规执行;公正性强调在处理案件时要公平对待当事人;公开性要求行政处罚过程和结果应向社会公开;效率性则指执法机关需及时高效地完成案件处理。
第5章 案件来源与立案
根据第5.1条,案件来源主要包括举报、上级交办、日常检查等。当发现涉嫌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的线索时,应当依法调查核实。第5.2条规定了立案条件:存在违法事实且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应当立案。同时要求填写立案审批表,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正式立案。
第6章 调查取证
第6.1条指出,在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第6.2条强调收集证据的重要性,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多种形式。第6.3条特别提到对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应当保密。
第7章 审理决定
第7.1条规定了审理程序,要求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第7.2条明确指出作出处罚决定前,必须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依据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如果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则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听证会。
第8章 执行与监督
第8.1条强调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具体事项,如违法行为描述、处罚种类、幅度等内容。第8.2条规定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对于逾期不履行的情况,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此外,还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评估行政处罚的效果。
以上为该标准中部分关键条款的深度解析,希望有助于理解并应用这一地方性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