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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深圳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的配置要求、安装规范、维护管理、培训宣传及使用流程。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的建设与管理。
Title:Public Places Automatic External Defibrillator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C04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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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03/T 318-2023《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建设与管理规范》是深圳市发布的关于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在公共场所配置和管理的技术性文件。以下从该标准的重要条文中进行解读:
一、选址与布局要求
标准指出,AED的设置应遵循“位置明显、易于发现”的原则。例如,第5.1.1条规定“AED设备应安装在人流密集区域,如地铁站、商场、学校等人流集中且易发生心脏骤停事件的地方”。这意味着选择的位置需要确保公众能够快速找到并使用设备。同时,第5.1.2条强调“AED设备的安装高度应便于取用,一般距离地面1.2米至1.5米之间”,这为实际操作提供了具体的高度参考。
二、设备技术要求
第6.1.1条明确“AED设备应具备自动语音指导功能,并能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引”。这项规定旨在降低使用者的心理压力,即使是没有急救经验的人也能按照设备指示完成施救。此外,第6.1.3条提到“AED设备应具有防水、防尘性能,适应多种环境条件”,这对于保障设备长期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三、维护保养细则
根据第7.1.1条,“AED设备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电量检测、电极片有效期确认等”。定期维护可以有效预防因设备故障导致无法及时使用的风险。而第7.1.2条进一步规定,“当发现设备存在问题时,应在48小时内完成修复或更换”,这样的时间限制有助于尽快恢复设备可用状态。
四、培训与宣传
第8.1.1条提出,“公共场所管理者需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针对员工的心肺复苏术(CPR)及AED使用培训”。通过持续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另外,第8.1.3条建议,“利用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公众普及AED相关知识”,增加社会大众对AED的认知度和支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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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