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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深圳市收养能力调查评估工作的基本原则、评估内容、评估流程、评估方法及评估报告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开展的收养能力调查评估工作。
Title:Assessment Work Specifications for Adoption Capacity Investig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C9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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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03/T 323-2023 收养能力调查评估工作规范》是深圳市地方标准,为收养能力的调查和评估提供了系统性的指导。以下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在评估主体方面,标准明确指出评估应由专业人员或机构承担。这些评估人员需具备相关资质,熟悉法律法规及心理学知识,并通过培训考核。这确保了评估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关于评估内容,标准涵盖了收养动机、健康状况、经济条件、居住环境等多个维度。例如,在健康状况方面,要求评估对象无传染性疾病且身体条件适合抚养儿童。经济条件则需达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上,保证孩子基本生活的需要。
标准还特别强调了家庭关系和社会支持网络的重要性。一个和谐的家庭氛围以及广泛的社会联系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因此,评估时会考察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情况,以及是否有可靠的亲友可以给予帮助。
此外,标准提出了具体的评估方法,包括面谈、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其中,面谈是最直接的方式,能够深入了解申请人的内心世界;而实地走访则有助于验证信息的真实性,确保评估结果准确可靠。
总之,《DB4403/T 323-2023》从多角度出发,构建了一套科学合理的收养能力评估体系,对于促进儿童福利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