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的分类和分级原则、方法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的分类分级工作,促进数据有序开放和安全管理。
Title:Public Data Resource Opening - Part 2: Classification and Grading Guidelines
中国标准分类号:L7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4201T 677.2-2023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第2部分:分类分级指南》是武汉市地方标准,为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提供了系统的分类与分级指导。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文的深度解读:
在数据分类方面,标准指出应按照数据来源、数据内容和数据用途三个维度对公共数据资源进行划分。例如,数据来源维度可以将数据分为政府内部生成的数据、社会机构提供的数据以及个人提交的数据等;数据内容维度则可进一步细分为人口信息、法人信息、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信息等类别;而数据用途维度则包括决策支持类、公共服务类、行业应用类等。这种多维分类方式有助于构建全面且清晰的数据体系。
关于数据分级,标准提出了基于敏感程度的数据分级框架。具体而言,数据被划分为四个级别:一级为无敏感性数据,这类数据无需特别保护即可公开;二级为低敏感性数据,需要采取基本的安全措施;三级为中等敏感性数据,涉及个人信息或商业秘密,需加强安全防护;四级为高敏感性数据,包含国家机密或其他极为重要的信息,必须严格控制访问权限并实施高级别的加密与审计机制。此外,标准还强调了数据分级应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技术进步及时调整,确保分级标准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标准还特别关注了数据开放过程中的风险评估环节。要求在开放任何级别的公共数据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安全隐患。对于三级及以上级别的数据开放,还需制定专门的风险管理计划,并由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这一步骤旨在平衡数据开放带来的社会效益与数据安全之间的关系,确保在促进数据利用的同时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另外,标准鼓励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来保障数据开放的安全性。比如建议使用区块链技术记录数据的使用轨迹,便于追溯数据流向;推广数据脱敏技术和匿名化处理方法,在不影响数据分析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保护个人隐私;同时提倡建立统一的数据开放平台,通过集中管理的方式提高数据开放的整体效率和安全性。
最后,标准还特别提到要建立健全的数据开放评价机制。定期收集社会各界对数据开放工作的反馈意见,评估数据开放的实际效果,不断优化和完善分类分级指南的内容。通过持续改进,使得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既符合实际需求又能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真正实现数据价值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