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行政村诚信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结果应用。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村的诚信评价工作。
Title:Administrative Village Integrity Evaluation Indicators and Specifica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A2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行政村诚信评价指标与规范》(DB2101T 0075—2023)是由辽宁省沈阳市发布的关于行政村诚信评价的地方标准。该标准从诚信建设、信用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对行政村的诚信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推动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其中,诚信建设是整个标准的核心部分。标准规定,行政村应当建立健全诚信管理制度,明确诚信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并将其纳入村级发展规划中。同时,要设立专门的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诚信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在信用管理方面,标准强调了信息采集的重要性。行政村应建立村民个人信用档案,记录村民的基本信息、经济活动、社会交往等内容。这些信息的收集应当合法合规,尊重个人隐私权。此外,还要求定期更新档案内容,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信息公开透明也是本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行政村需要通过公告栏、网站等多种渠道公开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项目实施情况等。这不仅有助于增强村民对村委会的信任度,也有利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另外,标准还提出了加强宣传教育的要求。行政村应当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诚信知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鼓励村民积极参与诚信实践活动,树立典型模范,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总之,《行政村诚信评价指标与规范》为行政村开展诚信工作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方针。通过严格执行这一标准,可以有效促进农村地区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社会风尚,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