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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管理、配备更新、使用管理、处置管理、监督考核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Official Vehicles of Party and Government Agenci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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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5/T 4632-2022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范》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对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各级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以下将选取其中几个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该标准在第4章中明确了公务用车配备的原则。规定应遵循“经济实用、节能环保”的原则,优先选用国产自主品牌车辆,并且要求车辆排气量不得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人民币。这一规定旨在通过严格控制车辆档次和价格来节约财政资金,同时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其次,在第5章关于使用管理的部分,强调了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按照编制数量和标准配备,不得超编超标购置或更新车辆。此外还要求建立健全公务用车派遣制度,实行统一调度,避免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对于执法执勤用车,则需要单独核定编制并专车专用。
再者,第6章提出了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建议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实现对车辆信息、运行状态等数据的实时监控与统计分析。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有效提升管理效率,防止违规行为发生,同时也便于接受社会监督。
最后,在第7章的安全管理方面指出,所有公务车辆都必须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处于良好技术状况。驾驶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行车过程中要遵守交通法规,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另外,还特别提到应对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预案,以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综上所述,《DB65/T 4632-2022》从多个维度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作出了细致的规定,不仅有助于规范内部流程,还能促进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和社会风气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