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要求、编制、审核、审批、收集、整理、立卷、归档、验收及移交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的管理。
Title:Code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Documentation Management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2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64/T 266-2018《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针对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定的地方标准。以下选取了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与基本规定
该规程适用于宁夏地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项目中各类工程技术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组卷和移交工作。强调了资料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完整、准确的原则,确保资料具有可追溯性。
二、资料分类与归档
规程将建筑工程资料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五大类。要求各参建单位按照统一的分类标准进行归档,并明确了各类文件的具体内容要求。例如,施工文件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等。
三、资料编制与审核
明确规定了资料编制的基本要求,包括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采用标准表格格式、确保数据准确无误等。同时,对资料的审核流程进行了详细说明,要求由专业技术人员逐级审核签字确认,最后由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归档。
四、资料保管期限
根据资料的重要程度,规程设定了不同的保管期限。一般性资料保存不少于5年,重要资料不少于20年,永久性资料则需长期保存直至工程报废。此外,还特别强调了电子档案的备份和安全管理措施。
五、资料移交与验收
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资料移交工作。移交时需编制详细的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确认。随后由城建档案馆对移交资料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接收入库。
六、信息化管理要求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规程提出了建立建筑工程资料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议。系统应具备资料录入、查询、统计等功能,并实现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同时,对系统安全防护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数据加密、访问权限控制等。
以上是对DB64/T 266-2018规程部分内容的重点解读,希望对从事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的人员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