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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礼仪的基本要求、服务态度、行为举止、着装规范、语言沟通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在提供政务服务过程中的礼仪规范。
Title:Administrative Service Etiquette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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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203T 4-2023政务服务礼仪规范》是一项专门针对政务服务人员的行为准则和礼仪要求制定的地方标准。以下将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该标准强调了政务服务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根据标准规定,政务服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以及较强的服务意识。这意味着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仅要遵循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还要时刻保持积极主动的态度,以确保能够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体验。
其次,在着装与仪容方面也有明确的规定。政务服务人员需统一着装,并且要求服装整洁、合体,佩戴工作牌或胸章。同时,对于个人卫生也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头发要清洁整齐,不得染夸张颜色;面部保持干净,男性不留胡须,女性化妆不宜浓重等。这些细节上的规范有助于塑造专业形象,增强公众信任感。
再者,关于语言表达部分,标准指出政务服务人员应使用普通话交流,并做到态度诚恳、语气平和、语速适中。此外还特别提到,在接待群众时要做到“三声服务”,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这不仅体现了对服务对象的尊重,也能有效缓解紧张气氛,营造和谐融洽的服务环境。
另外,关于行为举止的要求同样不容忽视。标准明确规定了站立姿势、坐姿、行姿等方面的具体做法。例如站立时要求挺胸收腹、双臂自然下垂;坐下后双腿并拢或交叠放置;行走时步伐稳健、目光向前等。这些看似简单的动作实际上反映了一个人的精神面貌和内在修养,对于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标准还特别强调了处理突发事件时的态度与方法。当遇到投诉或者纠纷情况时,政务服务人员首先要保持冷静,耐心倾听对方诉求,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给相关部门处理。在整个过程中,务必做到不推诿责任、不敷衍塞责,始终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努力维护政府良好形象。
综上所述,《DB2203T 4-2023政务服务礼仪规范》从多个维度对政务服务人员提出了严格而全面的要求。只有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才能真正实现“为民服务”的宗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加贴心周到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