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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检测流程、质量控制及结果处理。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范围内食用农产品的快速检测工作,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支持。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apid Detection of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B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7.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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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303/T 351-2023《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规范》是河北省秦皇岛市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食用农产品的快速检测工作。这项标准对于保障食品安全、提高检测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
首先,在术语和定义部分,标准明确界定了“快速检测”、“检测限”等专业词汇。例如,“快速检测”被定义为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样品中目标物定性或定量分析的过程。这一定义强调了时间上的紧迫性和操作上的简便性,为后续具体检测活动提供了理论基础。
其次,在采样与样品制备环节,标准要求采样应遵循随机性和代表性原则,并且明确规定了不同种类农产品的最小采样量。如蔬菜类至少需要采集1公斤样本,水果类则需不少于0.5公斤。此外,还特别指出样品应在4°C条件下保存不超过24小时,以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有效性。
再者,关于检测方法的选择与应用,标准推荐使用酶抑制法、胶体金免疫层析法等多种成熟可靠的快速检测技术。同时指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当根据待测物质特性及现场条件合理选用最适合的方法组合。例如,对于农药残留检测,优先考虑采用酶联免疫吸附测定(ELISA);而对于兽药残留,则建议结合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进行确认。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标准还对结果判定给出了严格的标准。当检测结果显示阳性时,需立即采取复检措施;而阴性结果仅作为初步筛查依据,必要时还需送至实验室做进一步验证。此外,所有检测记录必须完整保存至少两年以上,以便追溯查询。
最后,在人员培训与设备管理方面,标准强调所有从事快速检测工作的技术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同时要求定期校准维护各类仪器设备,确保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综上所述,《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规范》从多个维度全面规范了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流程,不仅有助于提升基层监管效能,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安全放心的食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