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石油炼制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的可行技术要求,包括工艺过程、设备泄漏、储存与装卸、废水收集处理系统等方面的技术措施。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石油炼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和污染治理。
Title:Feasible Technology Requirements for VOCs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 Petroleum Refining Industry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40 -
封面预览
-
拓展解读
DB37/T 4604—2023《石油炼制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是山东省针对石油炼制行业VOCs(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制定的地方标准。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文进行深入解读:
一、适用范围与术语定义
该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石油炼制企业VOCs污染控制活动,明确了VOCs的定义为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包括甲烷以外的所有碳氢化合物。此定义有助于统一认识,避免因理解差异导致执行偏差。
二、废气收集系统
标准强调废气收集系统应保持良好密封状态,禁止采用开式循环工艺。对于设备与管线组件,要求定期检测泄漏点并及时修复。此外,储罐呼吸排放需安装密闭收集装置,确保收集效率达到95%以上。这些措施旨在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提高污染物捕集率。
三、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在处理设施方面,标准提出采用高效治理技术如催化氧化法、热力焚烧法等,并要求处理效率不低于90%。同时规定了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包括定期更换吸附剂、催化剂等耗材,以及开展性能评估和故障排查。这不仅保证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还提高了整体减排效果。
四、监测与记录
企业应当配备在线监测设备对排放口浓度进行实时监控,并保存至少三年的数据记录。此外还需建立台账管理制度,详细记载原料使用量、产品产量、泄漏检测结果等内容。此举有利于追溯污染源,为后续改进提供依据。
五、应急响应机制
针对突发情况制定了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泄漏事故处理流程、紧急停运程序等。要求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检验预案可行性。这一环节增强了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减少了意外造成的环境损害。
六、培训与教育
最后,标准特别指出要加强对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使其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及防护知识。通过持续学习提升全员环保意识,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
下载说明若下载中断、文件损坏或链接损坏,提交错误报告,客服会第一时间处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