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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儿童早期发展健康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质量控制及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提供儿童早期发展健康服务的医疗机构及相关机构。
Title:Health 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Early Childhood Development
中国标准分类号:C04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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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2086-2023《儿童早期发展健康服务规范》是北京市发布的关于儿童早期发展的技术规范。该标准从儿童早期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对健康服务的内容、流程和要求进行了系统规定。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在儿童早期发展健康服务的基本要求中,明确指出服务机构应具备专业的人员队伍,包括儿科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心理医生等,并且这些人员需要具备相关资格证书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这表明,提供儿童早期发展健康服务的机构必须拥有高水平的专业团队,以确保服务质量。同时,服务机构还需要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如儿童体检仪器、心理评估工具等,为开展各项健康服务提供物质保障。
在儿童早期发展监测与评估方面,标准提出了具体的指标体系。例如,在体格发育监测中,要求定期测量儿童的身高、体重、头围等指标,并与同龄儿童的标准值进行比较。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干预措施。此外,还强调了对儿童行为发育和社会适应能力的评估,通过观察儿童的语言表达、动作协调、社交互动等方面的表现,全面了解其发展状况。对于存在发育迟缓或障碍风险的儿童,应尽早介入康复训练。
关于营养指导部分,标准特别关注母乳喂养的重要性。建议新生儿出生后应尽早开始母乳喂养,至少持续至6个月大,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添加辅食。同时,要根据儿童不同阶段的生长发育特点,合理搭配膳食结构,保证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以及各种维生素和矿物质的均衡摄入。对于有特殊营养需求的儿童,如早产儿或患有慢性疾病的儿童,则需要制定个性化的营养计划。
心理健康促进也是本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提倡建立和谐的家庭环境,鼓励家长与孩子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交流,培养积极乐观的情绪态度。当发现儿童出现焦虑、抑郁等情绪问题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帮助。另外,学校也应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自我认知观念,增强抗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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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