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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安徽省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绿化建设、生态资源保护、森林文化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内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的创建、评估与管理。
Title:Evaluation Criteria System for Provincial Forest Cities, Forest Towns and Forest Villages
中国标准分类号:X1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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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 4438-2023<省级森林城市 森林城镇 森林村庄评价指标体系>解读》
DB34/T 4438-2023是安徽省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用于规范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的评价工作。该标准从森林覆盖率、绿化率、绿地面积、森林景观建设等多个维度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森林覆盖率方面,标准规定省级森林城市的森林覆盖率应达到40%以上,森林城镇为35%以上,森林村庄为30%以上。这表明各地需要加强植树造林,扩大森林资源总量,提高生态承载能力。
关于绿化率,标准要求省级森林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森林城镇为40%以上,森林村庄为35%以上。绿化率的提升有助于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居民幸福感。
绿地面积也是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标准明确省级森林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应达到12平方米以上,森林城镇为9平方米以上,森林村庄为6平方米以上。增加绿地面积可以提供更多的休闲空间,满足群众健身娱乐需求。
在森林景观建设方面,标准强调要注重城乡绿化美化一体化,构建点线面结合、乔灌草搭配的绿化格局。同时要求保护自然植被,维护生物多样性,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森林景观。
此外,标准还对森林文化建设提出了要求。各地需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鼓励发展生态旅游,发挥森林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
总之,DB34/T 4438-2023为安徽省创建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提供了科学依据和行动指南。通过实施这一标准,可以有效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