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民政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要求、流程、管理与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内各级政府部门在民政领域的政府购买服务活动。
Title:Operation Guidelines for Government Procurement of Services in the Civil Affairs Field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34/T 4367-2023《民政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操作指南》为安徽省地方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对民政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操作流程、服务内容、绩效评价等进行了系统规范。以下从标准的重要条文出发进行深度解读。
标准在第5章明确指出,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应为各级民政部门,承接主体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承接服务相适应的专业能力。这一规定强调了主体资格的重要性,要求承接方不仅要有合法身份还需具备专业性,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第6章提到,购买服务的内容涵盖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建设等多个方面。例如,在养老服务中特别提出要关注失能半失能老人的需求,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在内的综合性服务。这表明政府购买服务不仅要覆盖广泛领域,还要聚焦特殊群体,体现人文关怀。
对于服务流程,标准在第7章提出了详细的步骤要求。从需求调研到合同签订,再到履约监督直至最终验收评估,每个环节都设定了具体的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如规定需求调研应在购买服务计划发布前完成,且至少要征求不少于三家潜在承接方的意见。
绩效评价是本标准的一大亮点。第8章明确规定,评价指标体系由定量和定性两部分组成,其中定量指标占比不低于60%。并且要求每年度末开展一次全面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这种机制能够有效激励承接方提高服务水平,同时也保障了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
此外,标准还特别强调信息公开透明原则。要求所有涉及政府购买服务的信息均需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公告、合同条款、履约情况以及最终评价报告等内容。
综上所述,《民政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操作指南》通过对各个环节的细致规范,构建起一套科学合理的操作体系。它不仅提升了政府购买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也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