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职业病诊断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评估要求、方法和程序。本文件适用于职业病诊断机构开展内部质量控制评估及外部监督评估。
Title:Guidelines for Quality Control Evaluation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Diagnosis
中国标准分类号:C5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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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职业病诊断质量控制评估指南(TWSJD 67-2024)较之前版本有诸多改进,其中关于“诊断依据充分性评估”的要求变化尤为显著。在旧版中,这一部分仅笼统提到需要检查诊断是否基于完整的职业史和健康检查结果,但新版对此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具体评估要点。
以某企业接触噪声岗位员工听力损伤为例,新版指南要求从以下几方面全面评估诊断依据的充分性:首先,需核实劳动者是否确实在该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其次,要确认其听力测试是在脱离噪声环境后至少48小时进行;再次,听力损失程度应达到一定标准,且排除其他可能原因如遗传性耳聋等。如果这些条件均满足,则可认定为职业性噪声聋。
这种细化有助于提高诊断准确性,避免误诊漏诊情况发生。同时,也提醒相关医疗机构在开展职业病诊断时,不仅要收集基本资料,还要深入分析各种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确保诊断结论科学合理。此外,还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所有原始记录,以便后续复查或法律纠纷时查阅使用。总之,严格按照新版指南执行,能够有效提升职业病诊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