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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河北省节水型单位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评定程序。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机关、学校、医院等各类单位的节水型单位评价工作。
Title:Guidelines for Water-Saving Unit Evaluation - Part 1: General Principles (DB13T 5652.1-2023)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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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3/T 5652.1-2023节水型单位评价导则第1部分:通则》是河北省发布的关于节水型单位评价的重要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机构和服务业单位的节水型单位评价工作,为其他类型单位提供参考。明确了评价工作的适用对象,有助于确保评价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术语和定义
1. 节水型单位:通过采取一系列节水措施,在用水管理、设施设备配置等方面达到规定要求的单位。这一定义明确了节水型单位的基本内涵,强调了节水管理和技术措施的结合。
2. 节水潜力:单位在现有基础上通过改进措施可节约的水量。这一概念为单位识别节水机会提供了理论依据,有助于制定切实可行的节水计划。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基础条件、用水管理、节水技术与措施、节水效果四个一级指标,每个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级指标。例如:
1. 基础条件:要求单位具备健全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这体现了节水工作需要有组织保障。
2. 用水管理:涵盖用水计划制定、计量器具配备等内容。完善的用水管理是实现节水目标的前提。
3. 节水技术与措施:涉及节水设施安装使用、非常规水源利用等。技术创新是提高用水效率的关键。
4. 节水效果:通过对比分析用水量变化来评估节水成效。实际节水效果是评价工作的最终落脚点。
四、评价方法
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对于可以量化的指标,如人均综合用水量、单位面积用水量等,采用数据对比分析;对于难以量化的指标,则通过现场检查、资料审查等方式进行评定。这种综合评价方法能够全面反映单位的节水水平。
五、评价程序
评价程序主要包括申请、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综合评审和结果公示五个环节。这一规范化的流程保证了评价工作的公平公正。
六、等级划分
根据评价得分将节水型单位划分为三个等级:基本达标、良好、优秀。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节水管理水平和技术应用程度,为单位树立了明确的努力方向。
以上是该标准中几个重要条款的解读,希望对理解和实施该标准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