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重大事故隐患认定的原则、程序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识别与判定。
Title:Rules for Identification of Major Accident Hazards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65/T 4574—2022重大事故隐患认定通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的关于重大事故隐患认定的重要地方标准。该标准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方提供了明确的依据,用于判断和认定重大事故隐患。
以下是对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深入解读:
1. 术语与定义:标准明确了“重大事故隐患”的概念,即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这一定义强调了隐患的危害性和潜在影响,为后续的认定工作提供了基础。
2. 隐患分级:标准规定了隐患的分级方法,将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两大类。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是指那些危害程度高、整改难度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才能排除的隐患。
3. 隐患分类:根据行业特点,标准对不同行业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了分类列举。例如,在化工行业中,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或安全仪表系统被视为重大事故隐患;而在建筑施工领域,则包括深基坑支护不符合设计要求等情形。
4. 隐患排查与报告: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并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这有助于实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的目标。
5. 应急处置措施:当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除了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外,还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 法律责任:对于未履行隐患排查治理义务的企业和个人,标准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旨在强化法律约束力,促使各方更加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DB65/T 4574—2022重大事故隐患认定通则》从多个角度规范了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流程及其处理方式,为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了科学指导。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各相关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共同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