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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引导式教育康复工作的基本要求、人员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控制及评价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儿童福利机构开展的引导式教育康复工作及相关服务。
Title:Rehabilitation Work Specifications for Conductive Education in Children's Welfare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C9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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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5/T 4581—2022儿童福利机构引导式教育康复工作规范》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的关于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引导式教育康复工作的技术标准。以下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条文】3.1 引导式教育康复:以促进儿童身心发展为目标,通过专业人员的引导和家庭的支持,在日常生活中实施的综合教育康复活动。
【解读】这一定义明确了引导式教育康复的核心理念,即强调在自然生活场景中进行教育与康复训练,注重个性化发展,同时强调专业人员与家庭的协同作用。这要求工作人员不仅要具备专业知识技能,还要善于调动家庭资源,共同为儿童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条文】4.1 机构应配备不少于5名专职引导员,且至少有1名持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解读】本条对人员配置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有足够的专业力量来满足服务需求。专职引导员的数量规定体现了对服务规模的基本保障,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则突出了专业水平的重要性。这表明机构需重视人才培养,定期组织培训考核,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条文】5.2.1 每周开展不少于3次集体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解读】集体活动作为引导式教育康复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培养儿童的社会交往能力、团队合作意识等社会性技能。每周三次的频率以及每次一小时的时间安排,旨在保证活动的持续性和有效性。机构应当精心设计活动内容,使之符合儿童年龄特点和发展阶段,同时注意观察记录儿童的表现,及时调整策略。
【条文】6.1 康复档案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评估报告、计划方案、实施过程及效果评价等内容。
【解读】建立完善的康复档案对于追踪儿童成长轨迹、评估干预成效至关重要。档案内容涵盖全面,从基本信息到具体干预措施再到最终成果反馈,形成闭环管理。这不仅有利于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也为后续研究积累宝贵资料。机构应采用科学规范的方式记录相关信息,并妥善保管,确保信息安全。
以上是对该标准部分关键条款的深入剖析,希望能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