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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结核病定点医院门诊的设置要求、工作流程、人员配置、设备设施及质量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开展结核病诊疗服务的定点医院门诊。
Title:Tuberculosis Designated Hospital Outpatient Department Setup and Operation Specifica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C46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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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5/T 4557—2022结核病定点医院门诊设置与工作规范》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针对结核病诊疗服务制定的地方标准。以下从重要条文入手,对其核心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该标准规定了结核病定点医院门诊的基本要求、功能分区、人员配置和工作流程等内容。在基本要求部分强调,定点医院应具备独立的结核病门诊区域,并且需满足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理等公共卫生安全条件。例如第5.1条规定,“结核病门诊应设置在相对独立区域,与其他科室保持适当距离”,这是为了防止交叉感染,保障患者及医护人员健康。
关于功能分区,标准明确指出门诊应包含候诊区、诊室、检查室、药房等多个功能区。其中第5.3条提到,“诊室数量应根据年接诊量合理设置,至少设2间专用诊室”,这确保了能够同时开展初筛与复诊等工作,提高诊疗效率。
人员配备方面,标准提出“每间诊室至少配备1名执业医师”(第6.1条),并且要求所有从事结核病诊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均需接受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此外还特别强调了护理人员的重要性,规定每100名住院患者至少配1名护士(第6.2条)。
工作流程上,标准细化了从患者挂号到治疗结束全过程的操作指南。比如第7.1条规定,“首诊医生应对每位患者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史询问”,这有助于早期发现潜在病例。同时第7.3条要求,“门诊医生需开具标准化的结核病检查申请单”,统一检查项目有助于数据收集分析,为后续研究提供支持。
这些条文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而严谨的服务体系框架,旨在通过规范化管理提升结核病防治水平,保护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