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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在新冠肺炎防控常态化期间,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技术要求、操作流程和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各类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工作。
Title: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Disinfection of Key Activity Sites during the Normalized Period of COVID-19 Prevention and Control
中国标准分类号:C46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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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5/T 4544—2022 新冠肺炎防控常态化期间重点活动场所消毒技术指南》是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旨在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各类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各类重点活动场所的日常预防性消毒和应急消毒工作。这表明该标准不仅适用于医疗机构、学校等传统意义上的重点场所,还包括商场超市、公共交通工具、餐饮服务单位等人群密集区域。
二、术语与定义
1. 预防性消毒:在没有明确传染源存在的情况下,对可能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环境进行的消毒处理。
2. 应急消毒:当发现或怀疑有传染源存在时所采取的紧急消毒措施。
3. 消毒剂:用于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的一类化学物质。
三、基本要求
1. 消毒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掌握正确的消毒方法及个人防护知识。
2. 使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消毒产品,并按照说明书操作。
3. 定期检查消毒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4. 建立健全消毒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消毒记录制度、消毒效果监测制度等。
四、具体场所消毒要求
(一)医疗机构
1. 对门急诊大厅、候诊区等公共区域每日至少进行两次全面清洁与消毒;
2. 对于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挂号窗口台面、电梯按钮等需增加清洁频次;
3. 医务人员工作服、鞋帽等个人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后均需彻底清洗并高温消毒。
(二)学校
1. 教室课桌椅、讲台等学生经常接触的地方每节课结束后都要擦拭干净;
2. 图书馆、实验室等特殊教学区域应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消毒频率;
3. 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完成手部卫生处理,并穿戴好专用工作服。
五、注意事项
1. 在实施任何消毒程序之前,请先确认目标区域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2. 不同类型的消毒剂混合使用可能会产生不良反应甚至毒性增强,因此不得随意更改配方比例;
3. 当采用紫外线灯管照射方式进行空气消毒时,应注意控制时间长度,防止对人体造成伤害。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DB65/T 4544—2022》涵盖了从基础概念到具体执行层面的全方位指导,对于提高我国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相关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共同维护社会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