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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办理流程、信息管理和服务质量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办理工作。
Title:Work-related Injury Insurance Benefit Change Processing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C6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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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523T 364-2023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理规范》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的关于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重要地方标准。以下对其中几个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看第4.1条“申请条件”。该条款规定了申请人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包括工伤职工伤残等级发生变化、停工留薪期延长或终止等情况。这意味着只有当这些客观事实发生改变时,才能提出变更申请。例如,如果伤残等级由十级提升到九级,就符合申请条件。
接着是第5.1条“申请材料”。这里要求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以及最新的医疗诊断证明等文件。这些材料的作用在于证明工伤事实和当前状况。特别是医疗诊断证明,它直接反映了伤情变化情况,是判断是否需要变更待遇的关键依据。
再来看第6.2条“审核流程”。本条规定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这体现了办理过程中的时效性要求,保障了工伤职工及时获得相应待遇的权利。
最后是第7.1条“待遇调整”。此条款明确了待遇调整的具体方式,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重新核定、伤残津贴的增减等。以伤残津贴为例,若伤残等级提高,则应按照新的等级标准计算并补发差额部分。
以上是对DB6523T 364-2023中几个重要条款的深入解析,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这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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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