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文物保护工程中质量行为的基本要求、管理职责、过程控制和验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内各类文物保护工程的质量行为管理。
Title:Requirements for Quality Behavior in Cultural Relics Protection Enginee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P54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2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文物保护工程质量行为要求》(DB14/T 2649—2023)是山西省发布的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管理的地方标准。该标准对文物保护工程中的质量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旨在规范施工过程,确保文物的安全与完整性。以下将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第5.1条:施工前准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本条规定了在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前必须完成的各项准备工作。其中包括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的资格审查、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批、材料检验等环节。强调所有参与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并且施工方案应经过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此外,对于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也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测,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
第5.2条: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此条款着重于施工现场秩序及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的现场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以及文明施工准则。同时指出,在整个施工期间,应保持与文物本体的距离,避免对其造成不必要的干扰或损害。特别提到夜间作业时需采取额外的安全保障措施,以防止意外发生。
第5.3条: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完成后会被后续工序覆盖无法直接观察到的部分,如基础工程、地下管线铺设等。本条规定了隐蔽工程验收的具体流程,即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交申请,由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共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施工。这一制度有助于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证工程质量。
第5.4条:档案资料管理
为了便于后期维护保养以及历史研究,本标准还特别强调了档案资料的重要性。要求所有涉及文物保护工程的相关文件、图纸、照片等均需妥善保存,并按类别归档整理。同时,鼓励采用数字化手段记录相关信息,以便于长期管理和利用。
以上是对《文物保护工程质量行为要求》中部分关键内容的解读。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可以有效提高文物保护工程的质量水平,更好地保护珍贵的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