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服务中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管理与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省范围内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创建和服务管理工作。
Title:Follow-up Support Service Specifications for Relocation Poverty Alleviation - Part 4: Creating Model Communities for Ethnic Unity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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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226T 244.4-2023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服务规范 第4部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是贵州省发布的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技术规范。这一部分重点围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展开,以下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目标与原则
标准明确指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目标是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推动形成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创建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创建工作的正确方向。
2. 坚持依法治国方略,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3. 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开展创建工作。
4. 坚持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力量推进工作。
二、组织机构建设
根据标准要求,社区需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具体包括:
1. 成立由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创建工作。
2. 设立专门的工作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3.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
三、宣传教育活动
为了营造良好的民族团结氛围,社区应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 定期举办民族政策法规学习培训会,提高居民对相关政策的理解和认识。
2. 组织开展民族团结主题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居民参与感。
3. 利用社区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广泛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事迹。
4. 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群众展示本民族文化特色,增进相互了解。
四、公共服务均等化
为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提出以下措施:
1. 确保所有居民都能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就业等。
2. 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关注和服务力度,提供个性化帮扶方案。
3.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缩小城乡之间公共服务差距。
4.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住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
五、经济融合发展
促进各民族经济融合发展是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此,标准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 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群众创业就业,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和技术指导。
2. 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项目,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3. 加强与其他地区的交流合作,拓宽市场渠道,增加收入来源。
4. 注重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生态效益。
六、总结
综上所述,《DB5226T 244.4-2023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服务规范 第4部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从多个角度对如何创建这样一个示范社区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不仅体现了国家对于民族团结事业的高度关注,也为各地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只有将上述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的美好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