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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慈善捐赠活动中受赠方的管理要求,包括捐赠接收、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各慈善组织及其他公益性社会组织在开展慈善捐赠活动时的受赠管理工作。
Title:Charity Donation Recipient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A42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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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慈善捐赠受赠管理规范》(DB3201/T 1127-2022)是由南京市发布的关于慈善捐赠受赠管理的地方标准。该标准从捐赠管理的各个环节出发,对慈善组织在接收、管理和使用捐赠物资及资金的过程中提出了明确要求,旨在提高慈善活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捐赠接收环节**
标准第5.1条明确规定:“慈善组织应设立专门的捐赠接收机构或岗位,并公开其联系方式。”这意味着慈善组织需要建立一个固定的部门或者指定专人负责捐赠事务,同时确保信息透明,方便潜在捐赠者联系。这一规定有助于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误解或不必要的麻烦。
**二、捐赠确认与记录**
第5.2条指出:“收到捐赠后,应及时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接收凭证,并登记造册。”此条款强调了捐赠确认的重要性,要求慈善组织不仅要及时提供凭证,还必须详细记录每笔捐赠的信息,包括捐赠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以及捐赠的具体内容等。这样做不仅能够保护捐赠人的权益,也有助于日后查询和审计。
**三、捐赠用途管理**
根据第6.1条的要求,“捐赠资金或物资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这是为了保证捐赠者的初衷得到尊重,确保资金和物资真正用于解决受助对象的实际困难。此外,第6.2条进一步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这表明慈善组织有责任通过适当的方式让公众了解捐赠资源的流向,增强社会信任感。
**四、信息公开透明**
第7章全面阐述了信息公开的具体措施。例如,第7.1条规定,“慈善组织应在官方网站或其他易于获取信息的平台及时发布年度工作报告”,其中包括财务状况、项目进展等内容。而第7.3条则特别提到,“对于重大捐赠活动,应提前公示计划方案,并在完成后公布执行结果。”这些要求旨在促进慈善工作的公开透明,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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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