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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江苏省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现有印刷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印刷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Title: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Printing Industry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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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 4438-2022《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江苏省针对印刷行业制定的一项地方性环保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部分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内现有印刷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2. 术语和定义:标准中明确了“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关键术语的定义。例如,“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或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3.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规定了不同印刷工艺下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等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例如,胶印工艺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为60mg/m³,而凹版印刷工艺则更为严格,限值为40mg/m³。
4.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对于无组织排放,标准提出了具体的控制措施和监测要求。例如,企业应采取密闭生产、设置通风排气系统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并定期对厂界周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
5. 监测与分析方法:标准明确了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测定方法,包括采样位置、采样频率、样品处理及分析仪器的选择等。这些方法确保了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企业合规提供了技术支持。
以上内容是DB32/ 4438-2022标准中的核心部分,旨在通过严格的排放限制和技术要求,推动江苏省印刷行业向更加环保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