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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四川省内林业废弃物肥料化利用的基本要求、原料选择、处理工艺、质量控制及产品应用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内林业废弃物肥料化利用的生产、管理及评价。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Fertilization Utilization of Forestry Wastes
中国标准分类号:B6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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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林业废弃物肥料化利用技术规程》(DB51/T 2980-2022)是一部四川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林业废弃物的肥料化利用过程。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术语和定义
标准中明确了“林业废弃物”是指在林业生产、加工及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残余物,如树枝、树叶、树皮等。这些废弃物经过适当的处理后可以转化为有机肥料,用于改善土壤结构和提高土壤肥力。
技术要求
1. 收集与运输
- 收集时应避免污染,防止混入塑料、金属等非生物降解材料。
- 运输工具需清洁,并采取措施防止泄漏或撒落。
2. 预处理
- 将林业废弃物破碎至适宜大小(一般为5-10厘米),以便后续发酵。
- 根据需要添加适量的调理剂(如氮源、磷源),以促进微生物活动。
3. 发酵条件
- 温度控制:堆肥初期温度应达到45℃以上,持续至少3天;中期维持在50-60℃之间,时间不少于7天;后期降至40℃左右。
- 水分含量:保持在50%-60%之间,可通过定期翻堆调整湿度。
- 空气流通:确保良好的通风条件,必要时可采用强制供氧设备。
4. 产品质量
- 成品有机肥的总养分(N+P2O5+K2O)不得低于5%,水分含量不超过30%。
- pH值应在6.5-8.5范围内。
- 不得检出重金属超标物质,具体限值见附录A。
使用方法
- 施用前需充分混合均匀。
- 推荐用量为每亩地200-400公斤,具体根据作物种类和土壤状况调整。
- 最佳施用时间为春季或秋季,结合耕作一起进行。
通过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不仅可以有效实现林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还能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认真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要求,在实际操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提升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