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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节水型城市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评定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节水型城市的创建、评价与管理。
Title:Evaluation Standard for Water-Saving City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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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节水型城市评价标准》(DB37/T 5238-2022)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指导和规范节水型城市的建设与评价工作。以下选取几个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
首先在节水管理方面,标准要求城市应建立健全的节水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制定年度用水计划、落实节水目标责任制等。特别强调了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制度,对年用水量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实行严格监管。同时,要求公共机构率先开展节水行动,如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加强内部用水计量管理等。
其次在节水技术应用上,标准鼓励采用先进的节水技术和设备。比如,在工业生产中提倡循环冷却水处理技术、余热利用技术等;在农业灌溉领域推广滴灌、喷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城市生活用水则要优先选用节水型淋浴器、水嘴等产品。此外还提出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的要求,提倡将雨水用于绿化浇灌、道路清洗等方面。
再者关于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标准明确提出要加大再生水回用力度,将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工业冷却、景观补水的重要来源。对于沿海地区,则鼓励海水淡化技术的应用,以缓解淡水资源短缺问题。同时要求新建或改建建筑项目必须同步设计安装中水回用系统,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最后在公众参与和社会宣传层面,标准指出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通过多种渠道普及节水知识,增强市民节水意识。学校教育也应纳入节水相关内容,从小培养青少年良好的用水习惯。另外还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节水公益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节水工作的良好氛围。
以上几个方面的规定构成了该标准的核心内容,为推动山东省乃至全国范围内节水型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并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