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数据开放数据质量管理的总体要求、质量要素、质量评估、质量改进及保障措施。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开展公共数据开放的质量管理工作。
Title:Quali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Open Public Data
中国标准分类号:L7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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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13T 261-2022《公共数据 开放数据质量管理规范》是一项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公共开放数据的质量管理。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术语和定义部分,标准明确指出“开放数据”是指政府机构或其他公共组织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产生的,通过开放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访问、获取和使用的数据资源。这一定义明确了开放数据的来源和用途,强调了其公共属性和社会价值。
其次,在数据质量要求方面,标准提出了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及时性、可追溯性和安全性六项基本要求。例如,关于完整性,标准要求开放数据应包含所有必要的字段和记录,不得有缺失或遗漏。这意味着数据提供方需要确保数据的全面性,不能因为疏忽而影响数据的可用性。
再者,标准对数据采集与处理过程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数据采集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确保数据来源合法合规。同时,数据处理过程中应采用适当的技术手段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这实际上是对数据提供方操作流程的一种指导,有助于提高数据质量。
此外,标准还特别强调了数据更新的及时性。要求数据提供方根据业务变化情况定期更新数据,确保开放数据能够反映最新的实际情况。这一点对于保持数据的新鲜度和实用性至关重要。
最后,标准提出要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数据安全,防止数据泄露、篡改等情况发生。这是保障数据使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也是数据开放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
综上所述,DB3713T 261-2022通过对数据质量的多维度要求以及全流程管理,为公共开放数据的质量提升提供了具体的实施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