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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医院的用水定额及计算方法,包括综合用水定额和分项用水定额。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各类医院的用水管理和节水评价。
Title:Water Quota - Part 27: Hospital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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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1764.27-2022《用水定额 第27部分:医院》是北京市地方标准,规定了医院各类用水的定额指标。以下对标准中的关键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及既有医院的节水管理。不适用于专科医院、康复医院等特殊用途的医疗机构。
二、用水分类
标准将医院用水分为以下几类:
1. 病房用水:包括住院部病人及陪护人员的生活用水;
2. 医疗用水:用于医疗设备清洗、消毒等专业用途;
3. 办公用水:医院办公区域的日常用水;
4. 公共服务用水:如食堂、洗衣房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水;
5. 绿化及景观用水:医院绿化带和景观水体的维护用水;
6. 锅炉用水:用于供暖或蒸汽生产的锅炉系统用水;
7. 实验室用水:医学实验室研究和检测用水;
8. 特殊用途用水:如手术室无菌水供应等特殊需求用水。
三、用水定额指标
1. 病房用水:每床日用水量不超过300升。
2. 医疗用水:每床日用水量不超过200升。
3. 办公用水:每人每日不超过40升。
4. 公共服务用水:食堂用水按就餐人数计算,每人每次不超过5升;洗衣房用水按床位数计算,每床日不超过15升。
5. 绿化及景观用水:绿地灌溉用水定额为每月每平方米2立方米。
6. 锅炉用水:根据锅炉类型和规模确定具体用水量。
7. 实验室用水:按照实验项目和仪器设备要求设定定额。
8. 特殊用途用水:依据实际需求核定具体用量。
四、节水措施建议
1. 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如感应式水龙头、延时自闭阀等;
2. 加强用水计量管理,安装分项计量装置;
3. 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查找漏损点并及时修复;
4. 制定节水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5. 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节水意识;
6. 鼓励利用雨水资源,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
7. 对于再生水可用场景应优先采用再生水。
五、实施与监督
医院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制定年度节水计划,并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执行情况。市、区水务部门负责对医院的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超定额用水单位将采取相应措施促使其整改达标。
以上是对DB11/T 1764.27-2022《用水定额 第27部分:医院》重要内容的解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