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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零售药店慢性病药品经营服务的基本要求、人员管理、设施设备、采购与验收、储存与养护、销售与服务、信息化管理及投诉与不良反应监测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零售药店的慢性病药品经营服务。
Title:Retail Pharmacy Chronic Disease Drugs Operation and Service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C45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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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3/T 3366—2022《零售药店慢性病药品经营服务规范》是黑龙江省发布的关于零售药店在慢性病药品经营和服务方面的技术标准。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条文1】慢性病药品的购进管理
零售药店应建立并执行严格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从合法的供货商处采购药品。药品入库时需进行验收,包括检查药品的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信息是否齐全且符合规定。
解读:这一条强调了药品来源的合法性与安全性。通过严格的验收程序可以有效防止假药劣药流入市场,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对于慢性病患者来说,使用合格有效的药物尤为重要,因为这些疾病往往需要长期服用药物来控制病情。
【条文2】慢性病药品的储存条件
零售药店应当根据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储存药品,特别是对温度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如胰岛素等生物制品,应存放在冷藏柜内,并定期监测温湿度记录。
解读:慢性病药品通常具有较高的敏感性,例如某些生物制剂如果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其疗效甚至产生不良反应。因此,严格遵守储存条件不仅能够保证药品质量,还能避免因储存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
【条文3】慢性病患者的档案管理
零售药店应对慢性病患者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联系方式、主要疾病史、过敏史及所用药物情况等内容,并定期更新相关信息。
解读:建立患者档案有助于药店更好地了解顾客需求,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同时,在患者复诊时也能快速查阅历史资料,便于医生或药师判断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
【条文4】慢性病药品销售指导
当向慢性病患者销售处方药时,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的有效处方,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药学技术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发放。此外,还应对患者进行必要的用药指导,包括服药时间、剂量调整原则以及可能出现的副作用等。
解读:此条规定旨在加强对处方药销售环节的监管,防止滥用抗生素等高风险药物。同时强调了用药指导的重要性,帮助患者正确使用药物,减少不必要的医疗事故发生。
以上只是DB23/T 3366—2022中部分内容的简要分析,该标准涵盖了从药品采购到售后服务等多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对于提升零售药店的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