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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引领性家庭农场的建设要求、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引领性家庭农场的建设与评价工作。
Title:Guidance for Leading Family Farm Construction and Evalu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B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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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311T 223—2022引领性家庭农场建设与评价》是浙江省丽水市为推动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而制定的地方标准。以下将对标准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一、总则部分
该部分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标准适用于丽水市行政区域内引领性家庭农场的建设与评价活动。要求家庭农场在建设过程中坚持依法经营、诚信守法、保护环境、注重效益等原则。这表明家庭农场不仅要追求经济效益,还要兼顾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条件
标准规定了引领性家庭农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首先,经营者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其次,土地流转手续合法合规,土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亩,且集中连片。再次,要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等。这些条件旨在确保家庭农场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管理能力,为后续发展奠定基础。
三、生产管理
在生产管理方面,标准强调要采用现代农业技术。要求推广使用良种良法,实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同时,鼓励应用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此外,还提出要合理安排种植养殖结构,做到种养结合、循环利用,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提升农产品品质。
四、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是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标准要求建立规范的财务账簿,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如实反映经营状况。提倡实行成本核算制度,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对于较大金额的资金往来,必须履行审批程序。通过加强财务管理,可以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增强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
五、品牌建设
品牌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标准鼓励家庭农场创建自有商标或品牌,积极参与各类展示展销活动,扩大市场影响力。支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提高产品附加值。同时,还提倡开展电子商务营销,拓宽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六、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体系由经济指标、社会指标、生态指标三大类构成。其中,经济指标包括年销售收入增长率、资产负债率等;社会指标涵盖带动就业人数、培训人次等内容;生态指标涉及土壤肥力变化情况、水资源利用率等。通过对这三个维度进行全面评估,能够客观反映家庭农场的整体发展水平。
七、附则
附则部分明确了标准实施的时间节点及相关解释权归属问题。特别指出,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具体要求,但不得低于本标准设定的最低标准。这一规定既体现了政策灵活性,又保证了全市范围内标准执行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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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