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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清廉村居建设的基本原则、组织保障、制度建设、权力运行、民主监督、廉洁文化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相关单位和组织。
Title:Integrity Village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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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清廉村居建设规范》(DB3311/T 215—2022)是由浙江省丽水市发布的关于清廉村居建设的地方标准。该标准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清廉村居的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乡村治理现代化。
首先,在组织建设方面,标准强调了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要求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监督机构,并明确其职责权限。例如,第4.1条指出:“村级党组织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村级得到有效落实。”这表明村级党组织不仅要在思想上引领村民,还应在行动上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以保证村居事务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其次,制度建设是清廉村居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准规定了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如集体资产处置、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等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实行公开透明的操作流程。第5.2条提到:“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应当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后实施。”这一规定有助于防止权力滥用,保障村民权益,同时也能增强村民对村级事务的信任和支持。
再者,监督管理机制的完善对于预防腐败至关重要。标准提倡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村民公布财务状况;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对村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第6.3条明确要求:“村委会应按季度或年度编制财务报告,并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全体村民公示。”此举可以有效避免暗箱操作,让每一笔资金流向都置于阳光之下,从而减少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
此外,标准还特别关注了信息化手段的应用,鼓励利用互联网技术提升管理水平。比如,第7.1条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电子政务平台,实现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等功能,方便群众办事。”这种做法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有利于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的村居环境。
总之,《清廉村居建设规范》为各地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和实践指南。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监督管理以及推广信息技术应用,可以有效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