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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民族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的基本原则、建设内容、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民族乡村振兴示范村的建设与评价工作。
Title:Construction and Evaluation of Ethnic Rural Revitalization Demonstration Villag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13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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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311T 186─2021民族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与评价》是一项专门针对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工作的技术规范。这项标准从多个维度对示范村的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于推动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在产业发展方面,标准强调要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例如,第5.1.1条指出,应根据当地的自然资源条件选择适宜发展的产业类型,确保产品品质优良且市场前景广阔。同时,第5.1.2条提到,要建立完善的产业链条,包括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此外,第5.1.3条还要求注重品牌培育,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
其次,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标准也给出了明确指引。第6.1.1条规定了村庄道路硬化率需达到95%以上,并且要求道路宽度符合通行需求;第6.1.2条则关注供水供电设施的完善程度,提出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90%,电力供应稳定可靠;第6.1.3条特别提到通信网络覆盖情况,要求光纤宽带接入率达到80%以上,移动通信信号全覆盖。
再者,关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同样有着细致的规定。第7.1.1条明确了教育设施配置标准,包括幼儿园、小学等基础教育机构的数量及规模;第7.1.2条涉及医疗卫生服务,要求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一名全科医生,并设有标准化卫生室;第7.1.3条则着眼于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建设,建议设立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中心等功能性空间。
最后,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标准也有严格的要求。第8.1.1条规定禁止非法占用耕地建房,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第8.1.2条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鼓励使用清洁能源设备如太阳能热水器等;第8.1.3条强调垃圾分类处理的重要性,提倡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制度。
综上所述,《DB3311T 186─2021民族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与评价》通过上述各项条款的具体规定,为实现民族地区全面振兴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这些原则,努力构建美丽宜居的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