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确权登记的工作流程、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开展的自然资源统一调查与确权登记工作。
Title:Work Specifications for Unified Investigation and Registration of Natural Resourc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2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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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确权登记工作规范》(DB3311/T 159─2020)是浙江省丽水市发布的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地方标准。以下对其中几个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丽水市行政区域内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这一规定明确了标准的应用区域和对象,确保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术语和定义
1. 自然资源统一调查:指通过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方法,对各类自然资源进行全面调查的过程。
2. 确权登记:指依法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并将其信息记录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三、工作流程
1. 调查准备:包括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队伍、收集基础资料等步骤。这一步骤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 实地调查:采用现代测绘技术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获取详细的自然资源数据。强调了技术手段的重要性以及实地核查的必要性。
3. 数据处理与分析:利用地理信息系统等工具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形成完整的自然资源图集。这一步骤确保了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确权登记:根据调查结果,依法确认自然资源的权利归属,并将相关信息录入不动产登记系统。此环节直接关系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四、成果要求
1. 图件成果:应包括自然资源分布图、权属界线图等,要求内容完整、表达清晰。
2. 文字成果:需编写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内容详实,逻辑严密。
3. 数据库成果:建立完善的自然资源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与动态更新。
五、质量控制
在每个工作阶段都设置了相应的质量检查点,如调查前的方案审查、调查中的现场抽查、成果提交前的全面审核等,以保证整个工作过程的质量可控。
六、附则
规定了标准实施的具体日期及解释权归属单位,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以上是对该标准中部分重要内容的解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