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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银行信贷业务中碳排放核算的基本原则、核算边界、核算方法和报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信贷项目的碳排放进行核算和管理。
Title:General Rules for Carbon Emission Accounting in Bank Cr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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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银行信贷碳排放核算通则》(DB3305/T 247-2022)是浙江省湖州市制定的一项地方性标准,旨在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信贷业务中对碳排放的核算工作。这项标准对于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支持低碳经济具有重要意义。以下将从标准的重要条文出发,进行深入解读。
首先,《银行信贷碳排放核算通则》明确了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湖州市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时涉及的企业碳排放核算活动。这意味着无论是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还是小型地方性银行,在为湖州企业提供贷款服务时都需遵循这一标准。这有助于确保全市范围内信贷决策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其次,标准强调了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的重要性。根据第5.1条的规定,银行在收集企业碳排放相关数据时,应当要求企业提供真实的原始资料,并且这些资料需要经过第三方机构验证或由政府主管部门确认。此外,还特别指出如果发现企业提供虚假信息,银行有权终止与其合作。这一点直接关系到信贷风险评估的质量,也是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基础。
再者,关于碳排放因子的选择与应用,标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按照第6.2条的内容,当缺乏具体行业特定的碳排放因子时,可以采用通用值;而对于已有行业专用值的情况,则优先选用行业专用值。这种灵活但严谨的规定既考虑到了实际操作中的便利性,也保证了核算结果的专业度和科学性。
最后,标准还关注到了持续改进机制。第8.1条建议银行定期审查自身的碳排放核算流程,确保其符合最新的法规和技术进步。同时鼓励银行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专业能力,以便更好地服务于绿色项目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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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