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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陕西省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的技术要求、方法和程序。本文件适用于陕西省范围内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的验收工作。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cceptance of Comprehensive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Management in Shaanxi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P57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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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1/T 1542-2022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技术规程》是由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水土保持领域地方标准,自2022年8月3日起实施。该标准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的验收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旨在确保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和效果。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第5章 验收准备
5.1 验收组织与人员
本章明确了验收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参与人员的要求。规定项目法人应成立验收工作组,成员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其中,专家应当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并在水土保持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这一要求保证了验收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有助于全面评估项目的实施情况。
第6章 现场验收
6.2 现场检查内容
现场验收是整个验收过程中最为关键的一环,直接关系到项目实际完成情况的真实反映。根据标准的规定,现场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工程措施质量:检查各类工程措施(如梯田、拦沙坝等)是否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是否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
- 植物措施状况:评估植被恢复的效果,包括成活率、覆盖率及生长情况。
- 监测设施完整性:确认监测设备是否完好无损,能否正常运行,数据记录是否完整准确。
- 档案资料核查:核对施工记录、监理报告等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第7章 验收报告编制
7.1 报告主要内容
验收报告作为验收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应当详实全面。依据标准的要求,验收报告至少应包含以下几部分内容:
- 工程概况简介;
- 验收依据说明;
- 验收程序回顾;
- 现场检查结果总结;
- 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 综合评价意见;
- 结论与建议。
第8章 验收结论
8.1 合格判定条件
对于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的验收结论,标准给出了明确的合格判定标准。只有当所有工程措施均达到设计标准且不存在影响使用功能的重大缺陷时,方可认定为合格。此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才能通过验收:
- 主体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方案全部建成;
- 分期建设的项目已完成第一阶段的任务目标;
- 因客观原因未能如期完工但不影响总体效益实现的部分工程。
以上是对《DB61/T 1542-2022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技术规程》中一些核心条款的深入解析。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相关从业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标准,在实践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