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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记录内容、采集与维护、查询与使用、安全与保密、监督与评估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相关部门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管理工作。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Social Insurance Individual Entitlement Records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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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规范》(DB32/T 4387-2022)是江苏省地方标准,于2022年正式实施。该标准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提高社保信息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规范》明确指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等活动获取或形成,用以反映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状况的数据及资料。这一定义明确了个人权益记录的核心内容,即它不仅包括参保人的基本信息,还包括其在社会保险中的缴费情况、待遇领取等关键数据。
其次,《规范》强调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完整性原则。根据第5.1条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确保个人权益记录的完整性,不得遗漏任何应记录的信息。这意味着无论是新增参保人员还是现有参保人员,其所有的社会保险相关信息都必须被完整地记录下来,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参保类型、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这种完整性要求有助于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后续的社会保险待遇审核提供了准确的数据支持。
再者,《规范》还特别关注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安全性。按照第6.1条的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需要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手段,保护个人权益记录的安全。这包括但不限于设置访问权限、加密存储数据、定期备份数据以及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等。此外,第6.2条进一步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查询、使用或者泄露个人权益记录,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这些措施旨在防止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或滥用,保障参保人的隐私权。
最后,《规范》还提出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准确性要求。第7.1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地采集和更新个人权益记录,并定期与相关部门核对数据,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错误,应及时更正并通知相关当事人。这一规定对于纠正可能存在的数据偏差至关重要,能够有效避免因信息不准确而导致的纠纷或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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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