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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基本原则、规划与设计、实施与管理、评价与改进等工作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Title:Work Guidelin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gricultural Standardization Demonstration Zones
中国标准分类号:B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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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523T 338-2022《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南》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指导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和管理。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范围”这一章节中明确指出该标准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各级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规划、创建、考核、评估和监督管理。这为后续具体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基本框架和方向。
其次,“术语和定义”部分对关键概念进行了界定,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统一的标准体系实施农业生产活动,达到提高产品质量、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这一定义强调了标准化在农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
第三,“基本原则”中提到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这意味着在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过程中,既要发挥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作用,也要调动企业和农民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同时强调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要求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促进农业现代化。
第四,“组织管理”部分规定了示范区应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例如,要求示范区设立领导小组和技术专家组,负责整体规划和关键技术问题解决。此外还提出要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定期收集整理示范区内的各项数据资料,便于分析研究和决策参考。
第五,“建设内容”是整个标准的核心部分之一,涵盖了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等多个方面。其中特别强调了要构建完善的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确保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另外还鼓励采用节水灌溉等先进适用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六,“考核评价”明确了考核周期一般为三年,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全面评估。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指标(如亩均产值)、社会指标(如带动农户数)以及生态指标(如减少化肥使用量)。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而对于不合格者则要求限期整改直至达标为止。
最后,“监督管理”部分指出各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示范区工作的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同时还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共同维护示范区的良好形象和发展成果。
总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南》不仅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也为其他地区类似项目的实施积累了宝贵经验。通过严格执行上述各项规定,可以有效推动当地农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的方向迈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