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废无机酸综合利用过程中污染控制的技术要求、监测要求和环境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废无机酸综合利用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可作为废无机酸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污染控制的技术依据。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ollution Control of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of Waste Inorganic Acid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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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T 4371-2022《废无机酸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是江苏省发布的关于废无机酸综合利用的重要技术标准。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内废无机酸的回收利用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包括废无机酸的收集、贮存、运输、预处理、再生及副产物处置等环节。
二、基本要求
1.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配备相应的环保设施。
2. 应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
3. 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
三、收集与贮存
1. 收集容器需具有耐腐蚀性,并标明废酸种类和浓度。
2. 贮存区域应设置防渗漏措施,地面需硬化且有防腐处理。
3. 不同种类的废无机酸不得混放,避免发生化学反应。
四、运输管理
1. 运输车辆需符合危险废物运输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2.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确保沿途环境安全。
3. 运输记录需保存至少五年备查。
五、预处理工艺
1. 根据废酸的具体成分选择合适的预处理方法,如中和法、蒸发浓缩法等。
2. 预处理后的废酸应达到再利用的标准,同时尽量减少二次污染产生。
3. 对于含有重金属或其他有害物质的废酸,在预处理时需特别注意其去除效果。
六、再生利用
1. 再生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等废弃物均需按照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2. 应定期监测再生产品质量,确保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3. 鼓励使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利用率。
七、副产物处置
1. 副产物如硫酸盐等需分类收集,并按要求送往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2. 在处置前应对副产物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
3. 处置过程须符合国家有关固体废物管理的要求。
八、监督管理
1.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废无机酸综合利用活动实施监督指导。
2. 定期开展现场检查,核查企业的执行情况。
3. 对违反本标准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以上内容为该标准中较为重要的部分,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操作,以实现废无机酸的安全高效利用,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