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地面沉降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测量方法、数据处理及成果提交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地面沉降水准测量及相关工作。
Title:Specification for Ground Subsidence Leveling Survey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4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12/T 1166—2022《地面沉降水准测量规范》是由天津市发布的,主要用于指导和规范地面沉降水准测量工作。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术语和定义
1. 地面沉降:指由于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起地表标高降低的现象。
2. 水准测量:通过水准仪测定两点间高差的方法来确定地面点高程的测量技术。
二、基本规定
1. 测量精度要求:一级测量精度应达到±0.5mm/km,二级测量精度应达到±1.0mm/km。
2. 测量周期:宜每半年进行一次观测,特殊情况可加密观测频率。
3. 观测条件:应在天气稳定、温度变化较小的情况下进行观测。
三、仪器设备
1. 水准仪:应使用不低于DS1级精度的水准仪,并定期检校。
2. 标尺:应使用铟钢水准标尺,长度不小于3米。
3. 记录设备:应配备电子记录器或数据采集系统。
四、观测方法
1. 路线布设:应采用闭合水准路线或附合水准路线,确保观测点分布均匀。
2. 观测顺序:应遵循“后-前-前-后”的观测程序,减少外界干扰对测量结果的影响。
3. 读数精度:读数应精确到毫米,且每次读数误差不得超过0.1mm。
五、数据处理
1. 数据记录:所有观测数据应及时记录并保存原始资料。
2. 数据平差:应采用严密的平差方法处理观测数据,确保成果的可靠性。
3. 成果提交:最终成果应包括观测数据、计算结果及分析报告等。
六、质量控制
1. 外业检查:作业过程中应对仪器设备、观测条件等进行严格检查。
2. 内业审核:应对观测数据、计算过程等进行全面审核。
3. 成果验收:应组织专业人员对测量成果进行验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以上是DB12/T 1166—2022《地面沉降水准测量规范》中一些重要的条文及其详细解读,希望对从事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