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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设施防雷、防静电、防漏电在线监测系统的总体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安装与调试、检验与验收及运行维护。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设施防雷、防静电、防漏电在线监测系统的设计、安装、检验和运行管理。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Online Monitoring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Anti-static and Leakage Prevention in Hazardous Goods Operation Facilities at Ports
中国标准分类号:P 72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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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1/T 3631-2022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设施防雷、防静电、防漏电在线监测技术规范》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旨在保障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安全性。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
5.1 防雷系统设计
条文内容:防雷装置应包括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等组成部分,并且需满足GB 50057的相关要求。
解读:这一条款强调了防雷系统的完整性。接闪器用于捕捉雷电放电;引下线负责将雷电流从接闪器引导至接地装置;而接地装置则起到分散雷电流的作用。遵循GB 50057标准可以确保这些组件的设计和安装符合国家规范,从而有效防止雷击对设施造成损害。
5.2 静电防护措施
条文内容:所有金属设备及管道必须进行可靠接地处理,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10Ω。
解读:静电是引发爆炸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通过将金属设备和管道接地,可以消除或减少静电积累。规定的10Ω接地电阻限值是一个较为严格的指标,有助于保证静电能够迅速泄放,降低安全隐患。
5.3 漏电保护机制
条文内容:对于存在泄漏电流风险的电气设备,应当配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CD),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
解读: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能够在检测到设备外壳与地之间出现异常电流时立即切断电源,避免因漏电导致触电或火灾事故的发生。选择合适的RCD参数对于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5.4 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条文内容:在线监测系统应具备实时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以及报警功能,并且要定期校准以保证测量精度。
解读:建立完善的在线监测体系能够及时发现潜在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实时的数据采集与传输使得管理者可以随时掌握现场状况;而定期校准则确保了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以上仅为该标准部分内容的简要分析,全面理解和实施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完整文本。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