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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集团化办学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管理模式、资源配置、质量保障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范围内开展集团化办学的各级各类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
Title:Specification for Group-based Education in DB2311T 057—2022
中国标准分类号:G4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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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311T 057—2022集团化办学规范》是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对推动集团化办学的规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下从几个关键条文进行解读。
首先是关于集团组建的原则。标准提出应坚持“政府主导、学校主体、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这表明政府在集团化办学中起主导作用,各成员校要以自愿为基础,通过资源共享实现整体提升。
其次是资源配置要求。标准强调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优质资源向薄弱学校倾斜。具体包括师资力量、教学设施、课程体系等多方面的均衡配置,确保各成员校都能享受到集团化的红利。
再者是教育教学管理。标准规定集团内要建立统一的教学计划和质量监控体系。这意味着各成员校在保持自身特色的同时,也要遵循集团的整体规划,共同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
最后是评价与考核机制。标准要求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定期对集团化办学成效进行评估。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反映集团化办学的实际效果,并据此调整优化相关措施。
这些条文为集团化办学提供了明确的方向指引,有助于形成更加合理高效的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