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导游信用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等级及结果应用。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区域内导游信用评价工作。
Title:Specification for Tour Guide Credit Evalu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99 -
封面预览
-
拓展解读
《DB23/T 3347—2022导游信用评价规范》是由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旨在规范导游行业的信用评价工作。以下将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该标准的术语和定义部分,明确提出了“导游信用”的概念,即导游在从事旅游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可信任程度,包括其职业操守、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表现。这一定义为后续的评价体系奠定了基础。
其次,在评价指标体系中,标准详细规定了导游信用评价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职业道德、专业技能、服务质量、遵纪守法四个方面。每个方面又细化为多个具体指标,例如职业道德方面包括诚信待客、尊重游客权益等;专业技能方面则涵盖导游知识掌握情况、语言表达能力等。这些具体的评价指标确保了评价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再者,关于评价方法,标准指出应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定量评价主要依据导游的实际业绩数据,如游客满意度调查结果、投诉处理记录等;而定性评价则需要结合同行评议和社会舆论等多种因素综合考量。这种多元化的评价方式能够更全面地反映导游的真实信用状况。
此外,标准还强调了评价结果的应用,要求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和惩戒措施。对于信用良好的导游,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并优先推荐参与行业内的各类评选活动;而对于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导游,则需采取限制从业资格或公开曝光等惩罚手段,以此来维护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最后,本标准特别注重信息透明度,明确规定所有涉及导游信用的信息都必须依法依规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还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护制度,防止个人信息泄露,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
下载说明若下载中断、文件损坏或链接损坏,提交错误报告,客服会第一时间处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