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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社会管理工作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要求、运用机制及相关流程。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各级政府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及结果的管理和应用。
Title:Government Departments \"Double Randomness, One Openness\" Social Management: Inspection Results Disclosure and Application DB 4407T 8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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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 4407T 85-2021《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社会管理工作 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和运用》是一项地方标准化文件,旨在规范政府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过程中,对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和运用工作。以下选取几个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第3.1条【抽查检查结果】
这一条款明确了抽查检查结果的定义,即政府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市场主体或相关对象进行监督检查后得出的结果。这包括检查过程中的记录、发现的问题以及后续处理意见等。该条款强调了结果的真实性与客观性,要求所有信息都应基于实际检查情况,不得虚构或隐瞒。
第4.2条【公示内容】
根据本条规定,抽查检查结果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信息:被检查单位的基本信息、检查日期、检查项目及依据、检查结论、发现问题及整改要求等。特别指出的是,对于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在确保不影响公众知情权的前提下,需采取适当措施保护。
第5.3条【结果运用】
此条强调了抽查检查结果的应用价值,要求将检查结果作为信用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并据此建立和完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例如,对于连续多次被评为良好信用等级的企业可给予政策支持;而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则应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并公开曝光。
第6.1条【公示时限】
明确规定了抽查检查结果应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这一规定旨在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便于社会各界监督,同时也给被检查对象留出足够时间申诉或改正的机会。
以上是对DB 4407T 85-2021中部分关键条款的具体分析,这些内容对于推动政府透明化管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