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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机关志愿者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保障措施及评价改进。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各级机关单位组织开展的疫情防控志愿者服务活动。
Title:Norm for Organizational Volunteer Services in COVID-19 Prevention and Control (DB3210T 1125-2022)
中国标准分类号:C46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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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关志愿者服务规范》(DB32/T 1125-2022)是江苏省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机关志愿者服务制定的地方标准。该标准对志愿者的服务内容、工作流程以及个人防护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其中第五章“服务要求”中的5.1条款明确规定:“志愿者应具备健康状况良好、无相关疾病史且已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的条件。”这一条文强调了志愿者自身健康的保障,确保在志愿服务过程中不会因个人身体原因影响他人或自身安全。同时,完成疫苗接种也是为了降低感染风险,为公众提供更可靠的服务。
第六章“培训与管理”指出:“所有志愿者均需接受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疫情防控知识、应急处理技能及心理疏导技巧。”此条规定旨在通过专业培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使他们在面对突发状况时能够冷静应对,有效开展工作。特别是心理疏导技巧的加入,有助于缓解被服务对象可能存在的焦虑情绪。
第八章“个人防护”明确要求:“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应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防护口罩,并定期更换;接触公共物品后应及时清洁双手。”这一条款直接关系到志愿者的生命安全和个人卫生习惯。正确选择和使用防护用品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病毒传播的机会,而勤洗手则是最基本的预防措施之一。
第十章“服务结束后的处理”提到:“服务结束后,志愿者应将所使用的防护装备按医疗废物处置指南妥善处理。”这条规定体现了对环境和后续使用者负责的态度。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废弃物,避免交叉污染,是每个志愿者都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
以上几个关键条款构成了整个标准的核心框架,它们从不同角度规范了机关志愿者的行为准则和服务质量,对于构建科学高效的疫情防控体系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