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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江苏省内进口冷链(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的设置、运行管理、消毒处理、人员防护及信息追溯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进口冷链(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以及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Title:Work Specifications for COVID-19 Prevention and Control - Part 3: Centralized Supervision Warehouses for Imported Chilled (Frozen) Food
中国标准分类号:C52
国际标准分类号: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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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07/T 2006.3—202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范 第3部分:进口冷链(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是江苏省连云港市为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制定的地方标准。该标准对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以下选取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连云港市行政区域内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建设和管理。这明确了标准的应用场景,确保所有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开展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时有章可循。
2. 术语和定义
- 集中监管仓:指由政府指定并授权,用于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行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等防疫措施的专业场所。这一定义明确了集中监管仓的功能定位,即不仅是存储场所,更是实施防疫措施的重要节点。
- 首站企业:指从口岸直接接收进口冷链食品的企业。该定义强调了首站企业在整个供应链中的关键作用,需承担起第一道防线的责任。
3.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集中监管仓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运营。其中,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各相关部门如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应建立协调机制,确保信息共享和联动响应。
4. 设施设备要求
集中监管仓必须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冷藏冷冻设施设备,并定期维护保养以保证正常运转。此外,还需设置独立的卸货区、消杀区、检验检疫区等功能区域,确保操作流程清晰且安全可控。
5. 人员防护措施
所有进入集中监管仓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全套个人防护装备,并接受岗前培训。对于高风险岗位人员,建议实行闭环管理,减少外界接触。此外,还应对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异常立即隔离处理。
6. 核酸检测与消毒程序
每批进口冷链食品到达后均需进行核酸采样检测,结果阴性方可放行。同时,所有货物在入库前须进行全面彻底的预防性消毒,消毒过程需记录完整备查。此条规定旨在从源头上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食品安全。
7. 追溯体系建设
集中监管仓应当建立完善的追溯系统,能够实时追踪每一批次货物的信息流向。包括但不限于进货日期、供应商信息、检测报告等内容,以便于后续出现问题时快速定位责任主体。
8. 应急预案制定
应急预案应涵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的应对策略,例如大规模疫情爆发时如何调整作业模式、调配资源等。定期组织演练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环,通过模拟真实情况来检验预案的有效性。
9. 监督检查机制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集中监管仓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操作以及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与否。发现问题应及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查处。
以上内容涵盖了该标准的核心要点,希望有助于加深对该标准的理解,从而更好地应用于实际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