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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灾害性天气信息传播的基本原则、传播流程、传播内容和传播方式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范围内从事灾害性天气信息传播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Title:Specification for Dissemination of Hazardous Weather Inform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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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灾害性天气信息传播规范》(DB22/T 3406-2022)是由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的,该标准对灾害性天气信息的传播做出了详细规定。以下将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标准明确要求灾害性天气信息的采集应遵循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这意味着在收集灾害性天气信息时,必须确保信息来源可靠,内容真实无误,并且涵盖所有相关要素。例如,在采集暴雨信息时,不仅要记录降雨量和持续时间,还要包括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如洪水或泥石流等。
其次,关于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标准指出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应在接到气象部门通知后15分钟内发布。这一规定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为公众争取更多准备时间。例如,当收到强台风即将登陆的消息时,相关部门需要迅速通过广播、电视、短信等多种渠道向公众传达预警信息。
此外,标准还强调了传播途径的多样性与覆盖广度。要求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同时注重偏远地区的信息覆盖。这表明在传播灾害性天气信息时不能忽视任何角落,特别是农村和山区等容易受灾但通信条件较差的地方。
最后,标准提出了对传播效果评估的要求。即在灾害性天气过后,应对信息传播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比如可以通过问卷调查或者实地走访的方式了解公众对信息接收情况的感受,从而优化未来的传播策略。
综上所述,《灾害性天气信息传播规范》(DB22/T 3406-2022)从信息采集、发布到效果评估等多个环节进行了系统性的规范,为有效应对灾害性天气提供了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