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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休闲观光农业示范项目的认定原则、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休闲观光农业示范项目的申报、评审、认定和管理工作。
Title:Specification for the Recognition of Leisure and Sightseeing Agriculture Demonstration Projects in Beij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B4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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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2/T 1150-2022《休闲观光农业示范项目认定规程》是天津市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休闲观光农业示范项目的认定工作。以下选取了该标准中的几个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范围
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休闲观光农业示范项目的认定活动。这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地域限制,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
二、术语和定义
1. 休闲观光农业:指以农业生产为基础,融合休闲、旅游、文化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形式。这一定义强调了休闲观光农业的核心在于将传统农业与现代服务业相结合。
2. 示范项目:指在休闲观光农业发展中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项目。示范项目应具备创新性、可持续性和示范推广价值。
三、认定条件
1. 基础设施完备:要求项目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包括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设施。这确保了游客能够享受到便捷舒适的服务体验。
2. 产品特色鲜明:项目需提供独特的产品和服务,如特色农产品、手工艺品制作体验等。鲜明的产品特色有助于吸引游客并形成竞争优势。
3. 环境保护良好: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重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休闲观光农业持续发展的基础。
四、认定程序
1. 申请:由项目单位向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包括项目概况、发展规划等内容。
2. 审核:农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和资料审核。审核重点在于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认定:通过审核后,由农业主管部门正式授予“休闲观光农业示范项目”称号,并颁发证书。获得此称号的项目可以在宣传中使用相应标识。
五、监督管理
1. 定期检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检查,了解项目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
2. 动态管理:对于不再符合认定条件或出现重大违规行为的项目,取消其示范项目资格。这种动态管理模式有利于保持示范项目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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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