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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行绩效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流程及结果应用。本文件适用于杭州市各级政府部门开展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行的绩效评价工作。
Title:Specification for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Proje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L7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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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301/T 0373—2022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行绩效评价规范》是由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为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运行提供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依据。该标准从项目规划、实施、验收、运行维护到持续改进等多个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政务信息化项目能够高效服务于政府治理现代化。
以下是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重要解读:
4.1 总则
本部分明确了评价的目的和原则。强调评价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全面系统的原则,同时注重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这为后续各项评价活动奠定了基础,要求所有参与方都必须秉持专业态度开展工作。
5.1 绩效目标设定
在这一章节中指出,绩效目标应当紧密结合国家政策导向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来确定。例如,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若要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则需明确哪些业务流程可以通过信息技术优化,从而达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效果。此外还提到,绩效指标体系的设计应该涵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环境效益等多个维度,以实现多赢局面。
6.2 数据采集方法
数据采集是整个评价过程中的核心环节之一。标准特别强调了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推荐采用多种方式收集信息,如问卷调查、现场考察、查阅文档等。同时建议建立统一的数据平台,以便于不同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和协同作业。这样做不仅可以保证数据的质量,也有助于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
7.3 结果应用
最后,在结果应用方面,标准提出了一套完整的反馈机制。一方面,对于表现优秀的项目,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其他单位推广;另一方面,针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案例,则需要深入剖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更重要的是,通过定期回顾与调整绩效指标体系,可以使评价工作更加贴近实际需求,促进政务信息化事业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DB3301/T 0373—2022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行绩效评价规范》不仅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方针,而且结合了当前最新的技术发展趋势和社会变化趋势,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前瞻性。希望各相关机构能够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此标准,共同推动我国政务信息化水平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