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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啤酒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限额及计算方法、统计范围和节能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内啤酒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计算、考核和控制。
Title:Energy Consumption Quota for Unit Product of Beer - Guiding Indicators
中国标准分类号:X2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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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啤酒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引导性指标》(DB13/T 5610-2022)是河北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啤酒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水平,推动节能减排。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术语和定义部分明确指出“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是指生产每百升啤酒所消耗的各种能源折算成标准煤后的总量。这一定义为后续能耗计算提供了统一的衡量标准,确保了不同企业间能耗数据具有可比性。
其次,标准设定了引导性指标值。对于现有企业而言,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应超过15千克标准煤/百升;而对于新建或改扩建企业,则要求不超过13.5千克标准煤/百升。这些数值反映了行业内的先进技术水平,为企业设定节能目标提供了参考依据。
此外,标准还强调了能源管理的重要性,要求企业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定期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并鼓励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来降低能耗。例如,提倡使用高效制冷设备、优化酿造工艺流程等措施均有助于实现节能降耗的目标。
最后,该标准特别提到要加强对重点耗能环节如冷却水系统、蒸汽锅炉等的监控与维护,确保其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同时,还鼓励利用余热回收技术,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综上所述,《啤酒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引导性指标》不仅规定了具体的能耗限值,更重要的是通过一系列指导性建议帮助企业提升整体能效管理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