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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安徽省油品储运销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环境管理技术要求,包括治理原则、工艺技术选择、运行管理及监测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内从事油品储存、运输和销售的企业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面的环境管理。
Title: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VOCs Control in Key Industries - Part 21: Oil Storage, Transportation and Marketing Industry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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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4/T 4230.21-2022《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 第21部分:油品储运销业》是一项针对安徽省内油品储运销行业制定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和管理的技术规范。以下将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总则
本部分明确了适用于安徽省范围内从事原油、成品油储存、运输及销售的企业,旨在通过有效的VOCs治理措施减少环境污染,提升空气质量。企业需建立健全的VOCs排放管理体系,并定期开展监测与评估。
VOCs污染控制技术要求
# 一、储罐管理
1. 浮顶罐应用:鼓励使用内浮顶罐或外浮顶罐来存储轻质油品。对于新建、改建项目必须采用此类罐体形式。
2. 密封性能检测:每年至少一次对储罐密封部位进行泄漏检测,确保无明显可见泄漏点。
3. 呼吸阀设置:每个储罐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式呼吸阀,防止油气直接排放到大气中。
# 二、装卸作业
1. 密闭装车系统:在油品装车过程中应采用底部装载方式,并配套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2. 鹤管设计:鹤管末端应延伸至槽车内底部,以减少空气混入量。
3. 连接软管要求:选用耐压、抗老化且具有良好气密性的专用软管。
# 三、运输环节
1. 车辆维护保养:所有用于运输油品的车辆均需保持良好状态,特别是密封圈等关键部件不得存在破损情况。
2. GPS定位跟踪:利用GPS技术实时监控车辆行驶路线及停靠位置,便于后续追溯检查。
环境影响评价与监测
# 一、环评阶段
企业在建设项目前期应完成详细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明确预测可能产生的VOCs排放量,并提出相应的减控方案。
# 二、日常监测
1. 固定源监测:对于厂区内各类生产设备上的排气口,应按照规定频次进行采样分析。
2. 移动源监测:针对运输工具,在其返回基地后应对尾气排放情况进行抽查测试。
3. 在线监控设备:建议安装自动化的在线监测系统,实现数据连续记录与传输。
应急预案
针对突发状况下可能出现的大规模泄漏事故,企业应当事先编制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疏散计划、应急物资储备清单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组建等内容。同时还要定期组织演练活动,提高员工应对能力。
以上便是关于DB34/T 4230.21-2022《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 第21部分:油品储运销业》部分内容的重点解读。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该标准,共同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作出贡献。